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全校各单位: 根据上级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放假时间 4月2日—4月4日(周日至周二)放假,共三天;4月5日(周三)正常上班、上课。4月1日(周六)上4月3日(周一)的课。 二、工作要求 1.节假日期间,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。各单位安排好值班,确保信息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,并及时上报学校。 2.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、重点部位防范和校园巡逻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。
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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